釋字第 352 號 83/06/17 土地登記涉及人民財產權益,其以代理當事人申辦土地登記為職業者,須具備相關之專業知識與經驗,始能勝任,是故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係屬專門職業。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,專門職業人員之執業資格,應依法考選銓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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